献血与评优挂钩,“自愿”还有多少真实成分?******
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近日,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其中提到“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目前,校方表示考虑不周,已撤回通知。
血液库存不足,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由于疫情影响,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正因此,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
然而,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表面上看,是一种激励,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毕竟,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
应该明确的是,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教师评定职称、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也就是说,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
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献血是自愿的,不能强制。报道显示,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中明确,“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自愿”的真实性和成色,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
激励献血,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尊重献血者、呵护公益爱心,也要强调自愿、保证公平。比如,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
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切忌用力过猛。(工人日报 木须虫)
刘庆峰代表建议:发挥5G+AI优势 在全球率先开展无障碍智能通信服务******
语言互通方能自由交流和互信合作,是一带一路和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国信息通信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全国人大代表、科大讯飞董事长刘庆峰建议,将多语种翻译技术和5G网络相结合,可在我国率先构建无障碍通信的“人类巴别塔”,用户不用下载任何APP,在通用手机上就可依托5G网络和智能翻译技术,实现跨语种的无障碍视频电话。
为推动中国5G+AI无障碍智能通信在全球范围内抢先建设,刘庆峰建议国家发改委牵头,工信部、中央网信办支持,将无障碍智能通信纳入5G新基建范畴,打造无障碍沟通的数智化“底座”,指导电信运营商、人工智能龙头企业协同合作,充分发挥中国5G和人工智能优势,形成5G+AI倍增效应。
此外,建议工信部牵头,联合行业协会、电信运营商以及人工智能龙头企业,共同制定5G+AI无障碍智能通信行业标准,积极推进国际合作,用标准引领全球无障碍智能通信产业发展;建议民政部、中国残联、电信运营商等研究和出台政策,减免残障人群使用无障碍通信服务资费,降低残障人群获取和使用门槛,助力享受技术红利;建议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设立专项,支持在民族地区推广应用无障碍通信,促进各民族交流,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记者 李政葳 梁爽)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