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校园美景。资料图片
11月6日,在石河子大学2022年秋季战略研讨会上,校党委书记柴真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就开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提出要求。各部门和学院负责人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宏伟蓝图、目标任务和学校事业发展实际,提出具体工作目标举措。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动员会、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会、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推进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峰论坛……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一场场工作推进会、专题研讨会在校园迅速开展。
石河子大学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推进实施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快“双一流”建设、推动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围绕“学习新思想,树立新目标,指引新发展”的思路,科学谋划、精心部署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办学治校的各方面、全过程。
围绕棉花全链数字化,石河子大学“科创中国”新疆兵团数字棉花区域科技服务团又开始了新一轮技术攻关。该团队以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学庚为首席专家,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张若宇为团长,已经在棉田信息感知、棉花采收信息监测、棉花品质快速检测等技术与装备方面取得了多项重要成果,促进了兵团乃至全疆区域农业数字化、智慧化发展。
张若宇表示:“作为一名扎根西部边疆的基层科研工作者,我将继续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在棉花生产全程数字化研究与应用方面进行科技攻关,不断开拓创新,为推进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大思政课”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
“要找准与课程相关的知识点,采取启发式教学、案例式教学等多种方式,把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融入教学中。”“讲解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表述、新观点、新部署时,要加强理论研究宣传阐释,引导学生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观点立场和方法。”
连日来,马克思主义学院概论课教研室的教师们在线上齐聚一堂,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思政课”进行集体备课,就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破解教学重点难点、优化教学方式方法等展开了热烈研讨。
石河子大学“兵团精神育人——名师思政导航”思政课在石河子军垦第一连进行授课。资料图片
为发挥思政课立德树人主渠道作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教研室多次组织教师开展集体备课,设置了15个相关专题进行内容解读与阐释,并开展“二十分钟呈现党的二十大”实践活动,组织学生结合专业分组学习讨论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将学习成果进行汇报展示,积极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课程思政是高校传播党的创新理论的有效途径。12月10日,一场别开生面的课程思政大赛在药学院举行。参赛教师用心提炼专业课程中与党的二十大报告相关的思政元素,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专业教学。深入浅出的解读阐释、潜移默化的真情融入、贴近青年的语言表达,赢得观赛师生阵阵掌声。
在交流中碰撞思想,在探讨中凝聚共识。10月16日,生命科学学院师生分别与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塔里木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师生相聚“云端”,共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深入交流。石河子大学学生王海楠表示,作为生科学子,要思考如何发挥专业优势,将科学研究应用到生态文明建设当中,切实提升自身学术素养,立足兵团、扎根边疆、坚守初心,真正将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
与此同时,石河子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2022年主体培训班以“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为主题,开展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以“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课题研究+挂职锻炼”的丰富形式,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
从思政课程到课程思政,从交流研讨到专题培训……富有特色和成效的“大思政课”,把“冒着热气”的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一时间送进了教案、课堂、学生头脑,为学生们点亮理想的灯、照亮前行的路。
丰富形式让学习贯彻更有实效
飞扬的歌声,吟唱难忘的岁月;美丽的舞蹈,献给伟大的祖国;经典的诗歌,歌颂美好的时代……10月21日,图书馆机关党支部开展“庆祝二十大,礼赞新时代”主题党日活动,师生们畅谈生活变化,用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歌颂党的光辉、祝福伟大祖国。
连日来,学校各级各类党团组织策划的一系列特色主题党日、团日活动陆续开展。药学院机关党支部组织“学习二十大,全面争优先”知识竞赛,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党支部开展“青春告白祖国,党员声声入人心”告白祖国活动,体育学院团支部组织观看纪录片《领航》……一场场活动实现了组织化学习全覆盖。
与此同时,各类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的校园文化系列品牌活动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结对师生诵读、“我与新时代”主题故事优秀征文朗诵比赛、手工艺品设计大赛、红色主题美术作品展、书法篆刻作品展……学校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开展了不同角度、多样形式的线上活动,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更加生动、更有实效。
学校团委还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大学生思想引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立项了“学习二十大,筑梦新时代”多语种宣讲、“学习二十大,京韵润边疆”传统文化展示等33个社团品牌项目,以社区宣讲、文艺展演、志愿服务等形式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
“党的二十大已经绘就了宏伟蓝图、吹响了前进号角。”校长代斌表示,“石河子大学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围绕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续写新时代‘教育戍边’的光辉篇章,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贡献力量。”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9日 05版)
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